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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中附中推荐生工作委员会和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4 08:55:32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2025年省海中、

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推荐实施方案

为贯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海安市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做好我校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推荐委员会成员

主  任:黄强(校长)

副主任: 吉远根(专职副书记)         王春和(副校长)        龚文亮(副校长)

委  员:刘志军(教导主任)          张青(政教主任)       王祥超(总务主任)   

谢晓燕(工会主席)          卢荣进(安保副主任)    倪晓俊(政教副主任)

       黄艳华(班主任代表)        薛艳艳(团委书记)     刘小东(家长代表)

葛迎军(人大代表)         曹金萍(行风监督员)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为保证我校2025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正,特建立如下工作小组。

1. 宣传组:组长:王春和        成员:张青、薛艳艳

职责:做好推荐的宣传、发动、公示等工作。

2. 纪检组:组长:吉远根        成员:谢晓燕、徐林。

职责:负责推荐工作的纪律保证,组织人员对数据和材料进行复核。

3. 数据组:组长:刘志军        成员:唐娟。

职责:负责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4. 综评组:组长:张青        成员:唐娟倪晓俊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5. 接待组:组长:王春和        成员:王祥超、许德裕。

职责:负责接待家长举报、来访,解答推荐工作政策和要求。

6. 材料组:组长:刘志军        成员:唐娟。

职责:负责收集和保存相关推荐资料。

7. 维稳组:组长:卢荣进         成员:宋林锋、徐卫红

职责:维护推荐工作过程中的稳定秩序,解决推荐工作中突发问题。

三、“推荐生”计划

1.将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70%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办法。

2.每个学生只可以获得一所学校的“推荐生”资格。

3.海安高级中学和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的报名、推荐、测试、确定等工作依次进行。

4.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公布的各县市招生计划确定,我校海中推荐生计划数31人,曲中计划数27人,实验中学计划数27人,立发中学计划数25

四、“推荐生”必备条件

(一)省海中“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22.5分以上。

(3)推荐对象须在本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

(二)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级,其余二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22.5分以上。

(3)推荐对象须在本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

五、推荐程序及工作流程

(一)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推荐生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荐委员会”),负责择优推荐“推荐生”工作。

推荐委员会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规定的时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要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单等方式让初三学生家长知晓。(各班班主任、张青)

学校推荐委员会名单和具体工作方案,经公示后于5月16日前以“曲中附中初中推荐生工作委员会”的文档格式报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邮箱:1391258489@qq.com(推荐委员会、唐娟)

(二)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生”报名、推荐、测试等工作程序

1.5月16日 ,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的学生中,主要依据三年学业水平状况(初一10%、初二10%、初三80%,初一、初二阶段以学年末测试成绩为依据,初三上学期期末和初三下学期全市调研考试成绩各占40%)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总数的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布,名单公布时分数以A+、A、A-、B+、B、B-综合等级表示,供学生自主申报相应高中推荐生时做参考。(推荐委员会、唐娟)

2.5月20日前 ,组织“入围”学生依次自主申请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资格,各高中推荐生不得兼报。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推荐指标未用足,按照排序先后依次递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推荐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各班主任)

3.5月21日前 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申请“推荐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推荐委员会)

4.5月22日前 ,推荐委员会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学生学业水平综合序次,按本校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四校“推荐生”,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宣传栏公示纸张规格不小于A3、字号不小于三号。公示情况照片要求连续三天,每天不少于一张,需带有时间水印,且有师生围看,与“推荐生”名单一起报送局基教科。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推荐委员会)

5.5月26日前 ,将经公示合格的各高中“推荐生”候选人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推荐生信息汇总表”以“曲中附中某高中推荐生.excel”的文档格式报送1391258489@qq.com)。基教科审核备案后,将名单交相应高中。(唐娟)

(三)注意事项

1.在推荐过程中,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四所学校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2.“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申请表》时,应同时承诺将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填报在相应投档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六、录取办法

推荐生投档录取办法,详见《2025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作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七、推荐工作纪律

1.推荐委员会要制订详尽的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方案既要能贯彻海安市文件精神,又要兼顾学校实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2.推荐委员会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一是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代表推荐委员会与教体局签订诚信责任状,推荐委员会其他成员与校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学校还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学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方案、推荐结果都必须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要让每个师生和家长知晓。三是建立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在本校参加当年中考,一律回避,不得进入推荐委员会,不得参与推荐工作。四是建立举报制度。学校设立举报箱,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书面举报,向社会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及教体局监审科、基教科电话。

3.推荐委员会要通过加强对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办法,特别是政策调整部分的宣传,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主动查找和解决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正确地化解出现的矛盾,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4.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必备条件和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择优推荐,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严格按照海安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数,不得突破。

5.推荐委员会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序时进度,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推荐生”推荐工作。

6.推荐委员会要做好推荐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推荐材料档案一律封存备查(含公示小样和公示照片等)。

7.在推荐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接收礼金、礼品,不得接受与推荐工作有关的吃请,不得接受任何人情拜托。对在“推荐生”推荐、审查等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八、举报电话

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宣传到位,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学校举报电话: 051388603378(校长室)

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   88922012(基教科) 88910134(监审科)

 

 

 

 

 

                          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推荐生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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