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2021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我校2021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1.本施教区。本施教区招生的对象是:曲塘中心小学、李庄小学、顾庄小学、章郭小学施教区毕业班学生。 学生与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学生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义务教育禁止择校。
2.公共施教区入学。公共施教区视同本施教区。经实地察看协商并报镇政府同意,以下村组属于曲中附中公共施教区:
①胡集镇青萍港村12、13、15、17组。
②南莫镇砖桥村瓦南河以南各组(即砖桥村组14-26组)、朱楼村、林庙村蔡庄桥大河以南各组(即林庙村1-12组)。
3.统筹安排入学。接受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是:①本镇户籍,外地回原籍的对象;②非本镇户籍,但其父母在我镇务工、创业、经商的;③其它按政策应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三、报名办法
1.网上申报
8月8日~10日,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扫一扫右侧二维码),在指定通道完成入学信息上报: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拍照内容包含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等重要信息,要求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信息全面。
8月13日前,完成统筹入学的补报名。
2.信息初审
8月10日前,入学信息网上审核结束。
8月14日前,统筹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
3.现场复审
8月11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监护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至曲中附中教导处进行资料的现场复审。
8月15日~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统筹安排入学的带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至曲中附中教导处进行资料的现场复审。
外来务工监护人,还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工伤、失业等保险的证明;在曲塘镇区域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儿童只有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曲塘镇区域务工创业的,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由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另一方工作单位出具)。截至2021年7月1日,儿童监护人在曲塘镇区域务工、创业时间连续累计不少于12个月。
4.名单公示
8月13日,公示审核通过的第一批入学名单。
8月17日,公示审核通过的第二批入学名单。
5.发放入学告知书
8月18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地点:曲中附中教导处。
四、正式报到
8月19日监护人和学生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报到(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报到地点:曲中附中。
五、特别提醒
1.凡来校家长、学生均须全程佩戴口罩,按当前防疫要求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服从学校组织安排。
2.招生咨询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电话:13914355201 肖老师 联系电话:13962769238
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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