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推荐实施方案
为贯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推荐委员会成员
主 任:陆文全(校长)
副主任: 肖亚东(副校长) 王春和(副校长) 荀 峰(副校长)
委 员:王 荣(家长代表) 龚文亮(政教主任) 解存才(总务主任)
谢晓燕(工会主席) 夏志东(安保主任) 周锦云(班主任代表)
王祥超(教导副主任) 王俊惠(行风监督) 周 慧(团委书记)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为保证我校2021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正,特建立如下工作小组。
1. 宣传组:组长:肖亚东 成员:章建华、马圣祥。
职责:做好推荐的宣传、发动、公示等工作。
2. 纪检组:组长:荀 峰 成员:谢晓燕、徐 林。
职责:负责推荐工作的纪律保证,组织人员对数据和材料进行复核。
3. 数据组:组长:王春和 成员:马金全、王祥超、唐 娟。
职责:负责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4. 综评组:组长:龚文亮 成员:马金全、刘志军。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5. 接待组:组长:肖亚东 成员:解存才、许德裕。
职责:负责接待家长举报、来访,解答推荐工作政策和要求。
6. 材料组:组长:王春和 成员:马金全、刘益宏、唐娟。
职责:负责收集和保存相关推荐资料。
7. 维稳组:组长:夏志东 成员:徐卫红、卢荣进。
职责:维护推荐工作过程中的稳定秩序,解决推荐工作中突发问题。
三、“推荐生”计划
(1)将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70%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办法。
(2)每个学生只可以获得一所学校的“推荐生”资格。
(3)海安高级中学和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的报名、推荐、测试、确定等工作分两批进行。海安高级中学在前,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在后(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为同一批)。
四、“推荐生”必备条件
(一)省海中“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其余一项达B。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含2B)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二)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其余二项达B。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级(含2B)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五、推荐程序及工作流程
(一)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推荐生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荐委员会”),负责择优推荐“推荐生”工作。
推荐委员会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规定的时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要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单等方式让初三学生家长知晓。(各班班主任)
学校推荐委员会名单和具体工作方案,经公示后于5月8日前以“曲中附中初中推荐生工作委员会”的文档格式报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邮箱:hjwangjun@163.com。(推荐委员会、唐娟)
(二)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报名、推荐、测试等工作程序
1. “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并自愿申请“推荐生”的学生中,依据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按海安高级中学计划数的3.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其中三年学业水平权重是:初一10%,初二10%,初三80%(初一、初二阶段均以学年末测试成绩为依据,初三上学期期末和初三调研考试成绩各占40%)。(推荐委员会、唐娟、马金全)
学校推荐必须与考生申请相结合。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推荐指标未用足,按照排序先后依次递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测试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各班班主任)
2.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入围”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各班班主任)
3. “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按不超过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计划数的3倍,集体讨论确定“推荐生”候选人。5月10日前,推荐委员会须将“推荐生”候选人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所有“推荐生”档案和“推荐生”申请表必须密封留存备查。(推荐委员会、唐娟、马金全)
4. 5月14日前,陆文全校长将经公示合格的“推荐生”候选人,报基教科( “推荐生信息汇总表”以“某初中某高中推荐生.excel”的文档格式报送hjwangjun@163.com)。基教科汇总审核资格后,将名单交海安高级中学。(推荐委员会、唐娟、马金全)
5. 5月16日(星期天),海安高级中学对“推荐生”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地点在海安高级中学。(各班班主任)
6. 考核结束后,海安高级中学按初中学校推荐序次占60%权重和海安高级中学考核序次占40%权重的办法进行合成排序,然后再以合成排序结果按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确定“推荐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如推荐参考的学生缺考,海安高级中学应将原初中推荐序列中缺考考生去掉,重新依次排序,再合成排序。同分情况处理办法:若在合成排序后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海安高级中学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还出现分数相同时,则以初三调研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7. 5月20日,海安高级中学将经公示的“推荐生”名单报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同时告知推荐学校。海安高级中学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三)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报名、推荐等工作程序
除海安高级中学以外的四星级学校推荐生均采用初中学校根据分配计划数,1:1直接推荐的办法。
1. 5月21日前,各初中结合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推荐结果,将符合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按学业水平综合序次(三年学业水平权重与海安高级中学相同)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进行公布,供学生参考。(推荐委员会、唐娟、马金全)
2. 5月23日前,各初中组织学生自主申请曲塘中学或实验中学推荐生资格。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候选人必须是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之外的学生,且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之间不得兼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推荐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各班班主任)
3. 5月24日前,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申请“推荐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各班班主任)
4. 5月24日,各初中学校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学生学业水平综合序次,按本校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两校“推荐生”,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各单位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推荐委员会、唐娟、马金全)
5. 5月27日,各初中学校将经公示合格的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推荐生”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提交“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及电子档案)。基教科审核备案后,将名单交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
(四)注意事项
1.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三所学校在推荐中,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2.“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申请表》时,应同时承诺将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填报在相应投档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六、录取办法
推荐生投档录取办法,详见《2021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作为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七、推荐工作纪律
1.推荐委员会要制订详尽的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方案既要能贯彻海安市文件精神,又要兼顾学校实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2.推荐委员会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一是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代表推荐委员会与教体局签订诚信责任状,推荐委员会其他成员与校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学校还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学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方案、推荐结果都必须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要让每个师生和家长知晓。三是建立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在本校参加当年中考,一律回避,不得进入推荐委员会,不得参与推荐工作。四是建立举报制度。学校要设立举报箱,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书面举报,还要向社会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及教体局纪监室、基教科电话。
3.推荐委员会要通过加强对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办法,特别是政策调整部分的宣传,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主动查找和解决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正确地化解出现的矛盾,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4.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必备条件和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择优推荐,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严格按照海安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数,不得突破。
5.推荐委员会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序时进度,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推荐生”推荐工作。
6.推荐委员会要做好推荐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推荐材料档案一律封存备查(含公示小样和公示照片等)。
7.在推荐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接收礼金、礼品,不得接受与推荐工作有关的吃请,不得接受任何人情拜托。对在“推荐生”推荐、审查等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八、举报电话
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宣传到位,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学校举报电话:051388603378(校长室)
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 051388916223(中教科) 88966629(纪检室)
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推荐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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