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附中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公 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为此,将有关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布如下,欢迎对我校在职教师监督举报。
学校举报电话:0513-88603378
校(园)长电话:13615224876
举 报 邮 箱:785932919@qq.com
海安县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公 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为此,将有关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布如下,欢迎对我校在职教师监督举报。
学校举报电话:0513-88603378
校(园)长电话:1361522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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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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