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中小学睡眠管理、中小学生手机管理、中小学生读物管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五项管理”作为我校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坚持育人方向,坚持和合文化,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五项管理”为推手,进一步深化育人方式的改革,进一步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问题,通过真抓实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心诚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遵循初中学生成长发展的规律,聚焦“五个强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方式,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学生作业的源头管理,形成布置作业的规范要求。(主管部门:教导处)
二是强化学生睡眠的综合管理,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睡眠习惯。(主管部门:年级部)
三是强化学生手机的进校园管理,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主管部门:安保处)
四是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主管部门:团总支)
五是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的过程管理,提高学生体育和健康素养。(主管部门:体育组)
三、国家、省市县对本工作的具体要求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6.《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
7.《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21)6号)
8.《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督查工作的通知》(通教督委办〔2021〕7号)
9.《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教基〔2021〕22号)
10.《海安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曲中附中落实“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文全
副组长:肖亚东 王春和 荀峰 谢晓燕
成员:章建华 龚文亮 鲁萍 夏志东 谢存才 马圣祥 周慧
(二)培训要求
1.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国家、省市县对本工作的10个具体要求文件;
2.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收集本校教师对“五项工作”的建议;
3.学习本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管理(主管部门:教导处)
1.对教师的要求: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参加延时服务(晚自习)的学生,必须100%在学校完成家庭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必须100%批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敷衍,不利用网络手段下载作业答案。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调整作业的内容和作业量,保证孩子的正常睡眠时间。
2.对教导处的要求:组织教师研读课标和教材,课堂上做到精讲精练和提质增效。鼓励教师布置弹性作业、分层作业、特色作业。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课外阅读、动手实践等有意义的活动,凸显德育实效、促进思维发展、提升体质健康、强化美育熏陶、培养劳动习惯。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对超过就寝时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每周统计各班作业量,对作业偏多的学科老师进行约谈;每学期至少无记名问卷调查一次各班作业量,作业量偏多且引起不良影响的老师不得评为优秀老师。
3.对班主任的要求:发现晚自习后还布置作业的学科要及时报告教导处;不上晚自习时每日登记本班各学科作业内容和完成作业所需的时间,合计超过90分钟时必须要求作业最多的学科减少作业量,直至符合标准。
4. 对家长的要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家长要经常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家长不得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不得随意增加孩子的学业负担。
(二)强化睡眠管理(主管部门:年级部)
1.对班主任的要求: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健康睡眠习惯,倡导形成中学生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开展学生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倡导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引导家长为学生健康睡眠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2.对教导处的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的规定。我校学生不得早于8:00到校,各班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安排值班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必须将午休时间排进课表,午休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年级部的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生睡眠监测,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形成针对性举措。针对长期失眠、睡眠质量不良、存在睡眠障碍的学生,建议家长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三)强化手机管理(主管部门:安保处)
1.对班主任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安保处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对安保处的要求: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管理纳入安保处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门卫室设立校内公共电话,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3.对政教处的要求: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4.曲中附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由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专用申请表(附后),经学校安保处批准后可带入校园,但绝对禁止带入课堂。
(3)经允许带入校园的手机必须在第一时间交由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则无条件上交学校统一封存,学期末由家长到校领取。
(4)教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家长。
(5)安保处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有权收缴手机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责令该学生反思。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和教育。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给予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还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学校艺术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需要拍照的由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拍照。
(8)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5.统一制作班级警示牌
6.发放严禁学生手机进入校园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智能手机的使用已达到比较高的普及程度。智能手机和便捷的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改变和便捷的同时,丰富的娱乐、社交、获取信息功能越来越受到青少年学生的青睐。生活中机不离手、沉迷“吃鸡”等网络游戏和“抖音”等短视频软件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将手机带入校园后,出现了上课发信息聊天、彻夜打游戏、相互攀比、考试作弊、写作业照抄答案等问题,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尤其是视力健康,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影响了学风、班风和校风。
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和成长环境。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校园。在此,我们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落实学校管理要求,主动引领新风尚,不携带手机进校园。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涉黄、涉爆、煽动民族仇恨等内容的网站和信息,自觉抵制社交、直播等软件的不良诱惑,不制作、发布不良信息。
(3)自觉抵制利用手机照抄作业答案、考试作弊等行为。自觉抵制沉迷网络游戏、电子小说、网络社交等行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者服务、社团等有益身心的活动,按照正确的方法做好眼睛保健操,提升体质体能,保护视力。
(4)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耐心细致给学生讲解过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危害和正确使用的方法,引导督促子女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5)为学生定制合理的学习和休息、社交等计划,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丰富孩子的学习成长经历。
(6)承担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学习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当好学生的榜样。
(7)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工作,经常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联系,凝聚育人合力。
(8)不主动给学生购买手机,及时纠正孩子之间炫耀攀比的不良风气,确实需要使用的要落实好监管人员责任,严格限制使用时间和场所。
(9)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需要按照《曲中附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管理制度》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按规定进校后主动上交手机,接受统一保管。
7.学生手机进入校园统一保管制度
(1)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由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专用申请表,经学校安保处批准后可带入校园,但绝对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凭家长申请表将手机送安保处统一保管,手机保管责任人为:卢荣进。
(3)手机在被学校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学校保管人没有赔偿责任。
8.关于禁止教师使用手机布置作业的管理规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作如下规定:
(1)禁止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老师要将作业写在班级黑板上;
(2)禁止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提交作业;
(3)禁止老师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禁止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禁止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禁止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4)“禁止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5)举报电话:0513-88603378
(四)强化课外读物管理(主管部门:团总支)
1.对团总支的要求: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管理办法》组织语文组老师成立审核小组严格审核,并报市教体局备案。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对学校图书馆的要求:学校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对总务处的要求:总务处要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4.对语文组的要求: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语文组组长初步审核认可后,报学校按照《管理办法》组织语文组老师成立审核小组严格审核。
5.曲中附中学生课外读物审查小组和成员名单
A.班级图书角 审查组
组长:周慧 副组长:周卫红
成员:薛俊斌 夏小梅 王小梅
(1)七年级班级图书角审查小组
组长:薛俊斌
成员:金爱琴 倪晓俊 王小春 顾建 王进 毛新华
(2)八年级班级图书角审查小组
组长:夏小梅
成员:徐卫红 徐林 程广文 张永红 唐爱玲 曹江 邹国娟
(3)九年级班级图书角审查小组
组长:王小梅
成员:钱海燕 唐晓莉 刘顺华 龚文亮 唐晓燕 充永红 孙贵
B.图书馆图书 审查组
组长:周慧 副组长:钟梅
成员:奚素兰 王月平
(1)第1审查小组
组长:钟梅
成员:丁善斌 周琰 缪翠萍
(2)第2审查小组
组长:奚素兰
成员:李靖 李顺宏
(3)第3审查小组
组长:王月平
成员:刘凤兰 马金全
6. 曲中附中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和适宜性审核表(见附件)
7.曲中附中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流程和职责
A.班级图书角·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流程和职责
审核人审查班级图书角所有图书→填写《班级图书角》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和适宜性审核表→班主任审核→学校图书管理员审核;
(1)审核人(本班语文老师)职责:按照“12条负面清单”审查班级图书角所有图书;
(2)班主任职责:检查审查目录,确保每一本都被审查到,以后新增图书必须先审查备案,然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供学生阅读。
(3)学校图书管理员职责:班级审查完毕后,学校图书管理员必须抽查,至少1%,确保图书审查工作全覆盖。
B.学校图书馆·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流程和职责
学校图书管理员导出图书清单→人员分组,设立组长→按照清单和人数分配任务→审核人按照“12条负面清单”审查清单上所有图书→填写《学校图书馆》学生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和适宜性审核表→审核组组长审核→学校图书管理员审核;
(1)审核人职责:按照“12条负面清单”审查清单上所有图书;
(2)审核组组长职责:检查审查目录,确保每一本都被审查到。
(3)学校图书管理员职责:每一组审查完毕后,学校图书管理员必须抽查,至少1%,确保图书审查工作全覆盖。
8.学生课外读物审查的制度保障
(1)严格按照教育部“12条负面清单”审查学校所有图书。
(2)以后新增图书必须先审查备案,然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和学校图书馆供学生阅读。
(3)责任人为学校图书馆管理员。
(4)学生课外读物审查档案资料的保管:学校图书馆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审查档案。
9.关于禁止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管理规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要求,经学校研究作如下规定: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由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每学年推荐一次。各班级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各班级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不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
(4)举报电话:0513-88603378.
(五)强化体质健康管理(主管部门:体育组)
1.对教导处的要求:积极推进初中体育教学改革,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确保初中每周3课时。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上下午各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严格落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每天上下午安排专门时间各做1次眼保健操。建立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落实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2.对体育组的要求: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每节课间鼓励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或放松。推进体育家庭作业,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充分利用学生体质监测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新思路。要统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对家长的要求:充分调动家庭、学生积极性,通过健康知识教育、合理膳食营养、科学运动、心理疏导等干预方式,降低我校学生肥胖率,全面提高我校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六、监督机制
1.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建立家长和社会监督机制,接受广大关心教育的社会人士的监督。
家长监督职能主要由各班和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承担。社会监督职能由关心教育的热心社会人士或人大代表组成。校长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和人大代表、热心社会群众参加,介绍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各项措施和成效。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家长们的监督。
2.主动邀请分管督导到校指导工作,介绍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各项措施和成效。听取督导的意见,接受督导的监督。
3.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13-88603378)。举报电话在家长群、学校网站和相关自媒体、宣传报导中公布。
4.设置意见箱(大门外),每周定期开箱检查,收集建议。
5.设置专门的查处部门(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作为我校落实“五项管理”工作违规违纪行为专门查处部门。对收集到的每一条线索都要建立档案,整理相关材料,每周一向校务会报告。对落实“五项管理”工作不力的老师和部门要进行约谈,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老师和部门在绩效考核中要进行相应的考核扣分。
海安市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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