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附中强化手机管理要求
曲中附中强化手机管理要求
(主管部门:安保处)
1.对班主任的要求: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安保处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每学期开学初要组织全体学生填写《曲中附中学生QQ号、微信号和家庭情况审查登记表》,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介入、及时引导、及时告知家长和相关部门。
2.对安保处的要求: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管理纳入安保处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门卫室设立校内公共电话,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3.对政教处的要求: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4.曲中附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由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专用申请表(附后),经学校安保处批准后可带入校园,但绝对禁止带入课堂。
(3)经允许带入校园的手机必须在第一时间交由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则无条件上交学校统一封存,学期末由家长到校领取。
(4)教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家长。
(5)安保处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有权收缴手机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责令该学生反思。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和教育。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给予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还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学校艺术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需要拍照的由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拍照。
(8)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5.统一制作班级警示牌
6.发放严禁学生手机进入校园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智能手机的使用已达到比较高的普及程度。智能手机和便捷的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改变和便捷的同时,丰富的娱乐、社交、获取信息功能越来越受到青少年学生的青睐。生活中机不离手、沉迷“吃鸡”等网络游戏和“抖音”等短视频软件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将手机带入校园后,出现了上课发信息聊天、彻夜打游戏、相互攀比、考试作弊、写作业照抄答案等问题,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尤其是视力健康,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影响了学风、班风和校风。
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和成长环境。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校园。在此,我们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落实学校管理要求,主动引领新风尚,不携带手机进校园。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涉黄、涉爆、煽动民族仇恨等内容的网站和信息,自觉抵制社交、直播等软件的不良诱惑,不制作、发布不良信息。
(3)自觉抵制利用手机照抄作业答案、考试作弊等行为。自觉抵制沉迷网络游戏、电子小说、网络社交等行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者服务、社团等有益身心的活动,按照正确的方法做好眼睛保健操,提升体质体能,保护视力。
(4)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耐心细致给学生讲解过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危害和正确使用的方法,引导督促子女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5)为学生定制合理的学习和休息、社交等计划,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丰富孩子的学习成长经历。
(6)承担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学习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当好学生的榜样。
(7)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工作,经常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联系,凝聚育人合力。
(8)不主动给学生购买手机,及时纠正孩子之间炫耀攀比的不良风气,确实需要使用的要落实好监管人员责任,严格限制使用时间和场所。
(9)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需要按照《曲中附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管理制度》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按规定进校后主动上交手机,接受统一保管。
7.学生手机进入校园统一保管制度
(1)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由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填写专用申请表,经学校安保处批准后可带入校园,但绝对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凭家长申请表将手机送安保处统一保管,手机保管责任人为:卢荣进。
(3)手机在被学校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学校保管人没有赔偿责任。
8.关于禁止教师使用手机布置作业的管理规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作如下规定:
(1)禁止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老师要将作业写在班级黑板上;
(2)禁止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提交作业;
(3)禁止老师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禁止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禁止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禁止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4)“禁止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5)举报电话:0513-88603378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