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附中作业管理要求
曲中附中作业管理要求
(主管部门:教导处)
1.对教师的要求: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参加延时服务(晚自习)的学生,必须100%在学校完成家庭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必须100%批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敷衍,不利用网络手段下载作业答案。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针对性的帮助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调整作业的内容和作业量,保证孩子的正常睡眠时间。
2.对教导处的要求:组织教师研读课标和教材,课堂上做到精讲精练和提质增效。鼓励教师布置弹性作业、分层作业、特色作业。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课外阅读、动手实践等有意义的活动,凸显德育实效、促进思维发展、提升体质健康、强化美育熏陶、培养劳动习惯。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对超过就寝时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每周统计各班作业量,对作业偏多的学科老师进行约谈;每学期至少无记名问卷调查一次各班作业量,作业量偏多且引起不良影响的老师不得评为优秀老师。
3.对班主任的要求:发现晚自习后还布置作业的学科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对于双休和假日要认真组织填写《曲中附中学生作业记载表》,如实登记本班各学科作业内容和完成作业所需的时间,合计超过90分钟时必须要求作业最多的学科减少作业量,直至符合标准。发现多次作业量偏多的学科要及时报告教导处。
4. 对家长的要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家长要经常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家长不得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不得随意增加孩子的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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