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曲中附中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团章程
海安曲中附中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少年宫社团以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一流团队建设为亮点,实现有形阵地和无形阵地相结合
第二条 树立“面向全体,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教育理念,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条 按照“安全第一、公益至上、平等参与”的工作准则,不断强化“品牌、精品、规模”的工作意识。
第二章 社团成员的条件
第四条 能遵守社团章程,对社团活动有深厚兴趣的曲中附中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并发给社员证。
第三章 社团成员的权利
第五条 参与社团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
第六条 向社团提出工作建议、活动设想,监督社团内各项工作。
第七条 参与社团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辅导及其它实践活动。
第八条 社员优先参加各种成果展示、竞赛等活动。
第四章 社团成员义务
第九条 自觉遵守社团纪律,严格执行社团决议。
第十条 热心社团各项活动,努力完成社团交派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在汇报展示、参加竞赛活动中创造佳绩。
第十二条 树立、维护好社团形象,随时接收少年宫的检查与督促。
{C}<!--[if !supportLists]-->第五章 <!--[endif]-->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最终解释权归曲塘镇乡村学校少年宫曲中附中点工作委员会。
海安曲塘镇乡村学校少年宫曲中附中点社团活动要求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完善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少年宫各个社团活动的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1.社团活动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协管,少年宫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社团由指导老师负责成员的选拔与指导工作,活动所需的设施与材料由少年宫负责提供。
2.社团成员的吸收先由学生自己申请,经过家长同意,再由指导老师面试后,方可以加入,指导老师予以造册。
3.社团活动的时间为学校放学后课余时间,地点以海安县曲塘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各功能室为主,以社区教育基地和相关资源为辅,做到校内与校外相结合。
4.社团活动要采取集中讲授、专项训练、个别辅导、实践活动和小组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力求做到形式多样、丰富灵活。
5.社团活动的内容要依据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教学组织原则,
妥善规划,进行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安排。
6.活动开始时要点名,了解学生到场情况;活动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注意安全适度的休息;活动结束要及时记载活动记录,并对学生的往返安全进行教育。
7.少年宫对社团活动进行专项检查与了解,并定期进行优秀成员与优秀指导老师的评比,每年的6月与12月定期进行社团活动成果展示。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