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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曲中附中食堂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8 10:47:52 浏览次数: 【字体:

食堂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

生命第一、协同应对、维护稳定。

2.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陆文全

副组长:肖亚东  王春和  荀峰

成  员:解存才   卢荣进  徐  林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果断决策、统一指挥、规范组织、有效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响应措施,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迅速、准确地向市疾控中心、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情况,配合、协调市疾控中心、镇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冠肺炎传播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信息报告

学校应指定专门的疫情报告人,且该报告人须为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向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小组可在必要时启动本应急预案,防止疫情蔓延,并由学校疫情报告人迅速、准确地向市疾控中心、教育主管部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

疫情报告人:王爱荣

疫情报告范围:

(1)1天内有员工(2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员工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发生多例疑似传染病病人;其他需要及时报告的情况,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报告要求: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首先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4.应急处置

学校在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做好以下疫情控制工作:

(1)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员工、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员工进行隔离或者医学观察,并及时安排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在照顾患病员工、接触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或排泄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配戴手套、口罩、帽子等。

(3)配合市疾控中心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预防性服药、应急预防接种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5.协助开展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学校根据卫生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学校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如有员工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安排相对独立的指定场所开展隔离或集中医学隔离,并与密接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员工健康随访情况和解除日期,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

 

 

 

 

 

 

 

 

 

 

 

 

(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市疾控中心:88813709

市教体局基教科:889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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